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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陳光標的行善談布施

中國的首善陳光標先生,在二零一一年的年初到台灣,以「為善要人知」的高調方式來發錢行善。他的來訪使得熱鬧的台灣電視節目,又製造了許多沒有營養的口水論戰!

對於陳先生的善行這件事,我為他感到高興,為能接受他幫忙的受助者感到高興,也為我自己感到高興。因為富人懂得回饋社會,貧困之人得到金錢幫助,以及我雖不富有,但是生活還過得去這三件事,我怎麼看都是好事。

相對於我用「歡喜心」來看這件事,多元思考且百花齊放的台灣,和我想法不盡相同的人就很多。

舉例來說:當時台灣的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先生,評論陳光標的善舉時,認為陳先生應熟讀佛陀《金剛經》,因為他不懂「我執」及「著相」的佛學觀念。劉先生的評論應是出於善意,可是他的觀念卻似是而非;並且,這種錯誤觀念,也是絕大多數人對《金剛經》之經文的認知!

藉著《活茶禪》將在2012年出版,我先引用該書第四章〈人身難得〉之【法不著相】主題,釐清佛陀的「不住相布施」觀念,說明如下:

《金剛經》的〈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〉中,佛陀問:「須菩提,若人言:佛說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。須菩提,於意云何?是人解我所說義不?」須菩提答:「世尊!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。何以故?世尊說: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即非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是名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。」佛陀說:「須菩提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於一切法應如是知、如是見、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。須菩提,所言法相者,如來說即非法相,是名法相。」

這段經文的重點,是在談「悟道者的不住相布施」。世人常將不住相布施,與「為善不欲人知」混為一談,忽略了佛陀期盼世人將「悟道」看成唯一大事的苦口婆心,非常可惜!

人的善行可以區分為「定向的善」與「不定向的善」。我們走在路上看到乞丐,有了惻隱之心而施捨錢財給他,這是定向的善,因為乞丐知道是我本人幫助了他。

另方面來說,「為善不欲人知」的常見情況,是捐錢幫助別人的善心人士,並不願被受助者知道自己的姓名。舉例來說,我若將錢捐獻給慈善機構,委託他們幫我行善。因為行善後收到錢的受助者,並不知道這筆錢來自於何人?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善款,究竟會流向何方?所以就我的這件善行來說,屬於「不定向的善」。

為善不欲人知是善行的一種,而且常是「不定向的善」。這種善行帶給人們的內心喜樂,無論是從助人者或受助者的角度來看,大多都是高於定向的善,所以值得提倡與鼓勵。

為善不欲人知,絕對不等於《金剛經》的「不住相布施」!

佛陀三十五歲在菩提樹下悟道後,他只有證悟到「一念」,是這「一念」在往後的四十五年人生中,講經說法而衍生出許多佛經。浩瀚如海的佛經化繁為簡,簡化到最後時,還是只有佛陀證悟到的「那一念」,不多也不少。這個念頭,一直都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,所以佛陀在講經說法時,曾有「無法可說」之謙虛卻又中肯的話語產生。

舉例來說:《金剛經》的〈法界通化分第十九〉中,佛陀說:「須菩提,汝勿謂如來作是念:『我當有所說法。』莫作是念,何以故?若人言:如來有所說法,即為謗佛,不能解我所說故。須菩提,說法者無法可說,是名說法!」

再舉一例。活茶基於「敬天愛人」的善念,寫出《生活茶》、《活茶經》、《活茶禪》與《活茶道》,合計四本書、三十二章、一百二十八節與四十萬字。這四十萬字的內容,是圍繞「敬天愛人」的主軸而寫。這些思想濃縮到最後,還是只有「敬天愛人」四字。並且,這個想法一直都根深蒂固地存在於你我心中。

對悟道者來說,他們深知自己談論的道理,是人的內心本有想法,只因眾生痴心妄想,所以這個內心善念一直無法顯現。悟道者盡己所能地隨緣助人,是「不住相布施」,也都不會著了「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與壽者相。」

因此,「不住相布施必然是悟道者的法布施」。人要做到《金剛經》之不住相的前提,必須要有「悟道者」及「法布施」這兩項要件,缺一不可!

除此以外,法布施時的定向與否,一點都不重要,我們完全不需執著。舉例來說:《金剛經》之佛陀對須菩提的講經說法,是「定向」的不住相布施。《金剛經》的經文,透過鳩摩羅什(334年~413年)轉譯為中文,且流傳一千六百年後,活茶見到《金剛經》而心有所感時,是佛陀對活茶之「不定向」的不住相布施。我們試問:這兩種法布施的定向與否,會有高下立判的差別嗎?當然沒有!

《金剛經》的〈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〉中,佛陀說:「須菩提,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,如是等七寶聚,有人持用布施。若人以此《般若波羅蜜經》,乃至四句偈等,受持讀誦、為他人說,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,百千萬億分,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」

佛陀在這段《金剛經》的話語,從用錢財助人的角度來思考時,他並不在意是定向的善,或不定向的善,更不關心為善是否需要人知?他在經文中反覆地強調,錢財助人與悟道者的法布施比起來,要做到「悟道者的法布施」,才是我們此生為人的可貴之處!

是因為佛陀的這個論點,使達摩(?~536年)在評論文才很高的南梁武帝(464年~549年)時,雖然武帝虔誠信佛,也曾大興佛事及登壇講解佛經,卻是毫無功德可言。

也是這個論點,慧能重視學佛者的明心見性。在《六祖壇經》的〈疑問品第三〉中,他說:「見性是功,平等是德」。

最後,佛陀也正是基於這個論點,所以在二十九歲時,選擇拋妻棄子,離開父母,放棄了王宮中的榮華富貴,孓然一身且連性命都能捨地只求悟道,並因此而開創了傳世久遠的佛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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